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5 10:26:31 点击数:
导读:证券代码:002427证券简称:尤夫股份公告编号:2018-006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8年1月17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 月 17 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的通知,颜静刚先生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
总队调查通字[80289]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颜静刚先生立案调查。
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颜静刚先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各项日常生产
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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