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8 10:55:48 点击数:
导读:公司若因此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30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将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做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决定。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201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临时公告《中国高科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39)。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通字 15046 号)。因公司涉嫌未披露关联方交易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由于在上述公告中未对此次立案调查涉及的风险进行提示,现给予补充如下:

 

公司若因此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13.2.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 30 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将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决定。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中国高科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39)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深表歉意,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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