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002330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24 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通字 15176 号),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请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5 日
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臧小丽律师 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20829251(可加微信)
13810949725(微信已满)
13651133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中心2310
邮编:1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