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与空股股东的区别
隐名股东与空股股东的区别
空股股东,是指虽经认购股权但在应缴付股权之时却仍未缴付出资的股东,亦可将此称为出资瑕疵股东。其与隐名股东的区别主要在于:其一是隐名股东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因为隐名股东的出资义务的实际、全面履行受到挂名股东的监督。隐名股东出资不到位将直接引发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中记载的挂名股东的责任。而空股股东是未按照法定或约定将对应的资本缴付到位。其二是隐名股东是否享有股东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而空股股东实际享有与其出资相对应的股权。其三是隐名股东在一定情形下可以显名,即将自己登记为公司的股东,使显明股东与隐名股东的身份相一致;而空股股东一般不会因为出资的迟延履行而当然丧失股东资格,但空股股东极有可能因为出资迟延履行达到一定期限而被依法除名,失去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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