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重组的原则
1 、 较好地体现重组后模拟公司前三年经营业绩,提高资本利润率,以利于取得相对较高的股票发行价格,从而使上市公司获得尽可能大的市值。
2 、 达到一个较为客观的盈利预测水平,使上市公司成为一个现实充满生机、将来具有发展潜力的有机体,在社会公众面前树立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
3 、 避免同业竞争与减少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的有关经营业务必须符合有关证券中对维护国家利益及公众利益的有关规定定,因此,应当避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同一竞争业务;另外,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也必须要求在公司一般业务操作中,根据正常的商业原则进行,且必须在公司的年度报告中向股东披露。
4 、 把不宜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分离出去
这是在我国目前情况下,资产重组要达到的一个特殊目的。这里所说的 “ 不宜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 ” ,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公安局、派出所、法院等 “ 企业办政府 ” 站用的资产,一定要从上市公司中分离出去;二是幼儿园、学校、医院、食堂、职工宿舍等 “ 企业办社会 ” 站用的资产,这部分资产是否要从拟上市公司中分离出去要做具体分析。
5 、 资产负债状况和股本结构符合有关上市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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