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济柴财务报表屡犯错 证券法专家称应予重罚

作者:贾 丽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1-11-4 10:23:07 点击数:
导读:近期,主营业务增势缓慢,净利润主要来自于参股公司的石油济柴业绩报表频频“出错”引发业内议论纷纷,甚至被疑有利益输送之嫌。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杨兆全表示:“严肃的信息披…

         近期,主营业务增势缓慢,净利润主要来自于参股公司的石油济柴业绩报表频频“出错”引发业内议论纷纷,甚至被疑有利益输送之嫌。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杨兆全表示:“严肃的信息披露文件,却时常出现漏洞百出的现象。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当然是某些上市公司工作人员严重的粗心大意和不负责任。但是,作为一种流行病,甚至是一些公司屡改屡犯,就不光是上市公司的问题。”

  多次“犯错” 无人责管?

  9月底,石油济柴对两月前披露的中期业绩报告补充披露,其中涉及预付账款前五名的名单、相关税费的计缴标准等,累计漏报事项多达10余项。石油济柴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对投资者予以解释。而让投资者记忆犹新的是,同样是一年前的9月,石油济柴刚刚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中的核心数据出现过30余处财务差错。

  中国股东维权网创办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律师所臧小丽认为:“为什么信息披露不一致,不管上市公司以什么理由来解释均不重要,重要的是上市公司和高管都违法了,违法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臧小丽指出:“上市公司不能以一句‘深表抱歉’之类的话来代替违法造成的法律后果。 关于信息披露违法的法律责任《证券法》有关规定解释地很清楚:一、证监会有权作出行政处罚;二、收到损失的投资者有权利要求赔偿。不仅可以要求向上市公司赔偿,还可以要求董监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信息疏漏是虚假陈述,上市公司及主管人、责任人最低要要被处以3万元以上的罚款。”杨兆全如是说。

  与控股股东剪不断理还乱

  涉嫌利益输送?

  记者注意到,石油济柴2011年2季度公司实现扣除投资收益之后的净利润为-3.87亿元,而1季度为-9.73亿元,虽然有业内人士认为,公司亏损额度在收窄。然而也有分析人士指出:“石油济柴业绩越亏越多,漏洞越捅越大之际,石油济柴的财务报表错误百出,似乎愈发盖不住其造成的劣势局面。”

  石油济柴称,2010年,在国际金融危机滞后效应影响下,石油装备制造行业遇到了近年来罕见的困难,公司各项工作遇到比较多的挑战,经受了比较大的压力。

  石油济柴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的直属企业,因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而石油济柴此次会计错误中涉及的主要两家公司——宝鸡石油和咸阳宝石的相关数据,与实际控股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直接关系。

  去年9月,石油济柴突然对外宣传拟将持有的宝鸡石油21%的股权和咸阳宝石28.67%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宝鸡石油钢管厂和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称,此次交易标的共计4.34亿元,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约5744.99万元股权处置投资收益,但由于股权处置所带来的投资收益下降将导致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出现短期的大幅下滑。

  而此笔交易在外界看来十分奇怪,宝鸡石油和咸阳宝石即使在石油济柴所谓的“金融危机滞后效应影响下,依旧保持较好势头,甚至贡献公司大部分利润。2007年,两家公司合计实现收益为6454万元占石油济柴利润总额1.16亿元的66%;至2009年占据净利润的90%。可谓上升势头明显。而在2010年业绩报表里却突然“变脸”,因此被业内质疑上市公司有向大股东利益输送嫌疑。

  而细细分析,这一切似乎也不那么难以理解。

  就在上述两家参股公司业绩“变脸”之际,石油济柴的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推进共同持股公司股权整合减少法人层级有关工作的通知》,石油济柴此次的股权置出是为了保障中国石油工业发展对动力装备的需求,更好地实现石油济柴产业功能定位,集中精力做好动力装备制造业务。

  《通知》称,按照集团公司装备制造业发展部署,济柴厂、宝管厂、宝石机械分别划为不同的业务板块,而石油济柴参股的两公司的控股股东分别为宝管厂、宝石机械,交互持股既不利于企业管理又不利于企业专业化发展。

  多份研报认为,石油济柴近年来主营业务增势缓慢,其净利润主要是来自于参股公司,其中贡献最大的是宝管公司。

  业内人士指出:“不加强内功一味依靠外界输血,股东层面策略一变便全然没有自主经营长久全力支撑,不知石油济柴还能依靠投资收益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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