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成矿业高管遭上交所谴责

作者:徐婧婧 张奇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3-2-26 4:39:27 点击数:
导读:因存在相关信披违规事实,贤成矿业(2.11,0.03,1.44%)(600381)及其前董事长臧静涛、总经理李晓冬等高管昨日遭上交所公开谴责,臧静涛被青海证监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贤成矿业此前公告,臧静涛已于2月5日辞去公司董…

    因存在相关信披违规事实,贤成矿业(2.11,0.03,1.44%)(600381)及其前董事长臧静涛、总经理李晓冬等高管昨日遭上交所公开谴责,臧静涛被青海证监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贤成矿业此前公告,臧静涛已于2月5日辞去公司董事长一职。

    上交所称,贤成矿业自2012年3月起因对外借款、担保纠纷被债权人诉诸法院,至少涉及25起诉讼,涉案金额累计达11.7亿元,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1%,但公司直至2012年8月31日和10月18日才予以披露。2012年4月25日,公司因担保合同纠纷被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冻结募集资金2.4亿元,公司直至2012年6月26日才进行了披露。

    此外,自2012年以来,公司多家下属子公司存在停产情况,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公司未及时充分予以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前董事长臧静涛、董事兼总经理李晓冬、董事兼副总经理田树浩、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马海杰、董事王彬、黄绍优、监事会主席李奕明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信披违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中,前董事长臧静涛在2012年4月30日就得知公司的2.4亿元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但直至2012年6月26日才通知公司进行了披露,其行为性质恶劣,对公司该项信息披露违规负有直接和主要的责任。

    同时,贤成矿业今日公告,该公司收到青海证监局有关决定,认定臧静涛为不适当人选,在贤成矿业做出免除其董事长、董事职务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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