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方正证券、中国高科、方正科技四家方正系股票索赔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8 9:19:31 点击数:
导读:北大方正集团公司作为中国知名的校办企业,其旗下拥有6家上市公司,其中在中国大陆上市的就有四家上市公司,这四家上市公司同时于2016年12月20日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决定书。四家上市公司包括北大医药(000788)、方正证券(601901)、中国高科(600730)、方正科技(600601)。根据证监会查明的违规事实,这四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的信息披露违法情节,证监会拟对其采取顶格行政处罚。

 

北大方正集团公司作为中国知名的校办企业,其旗下拥有6家上市公司,其中在中国大陆上市的就有四家上市公司,这四家上市公司同时于20161220日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决定书。四家上市公司包括北大医药(000788)、方正证券(601901)、中国高科(600730)、方正科技(600601)。根据证监会查明的违规事实,这四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的信息披露违法情节,证监会拟对其采取顶格行政处罚。而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表示,如果你曾经购买过这四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符合以下条件,也可依法主张索赔了。

北大医药、方正证券等四只股票索赔条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结合证监会查明的相关违法事实,确定以下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北大医药(000788)索赔条件:自2013614日到2014112日期间买入北大医药股票,并在201411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北大医药的股票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方正证券(601901)索赔条件:在2015715日前买入方正证券股票,并且在201571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方正证券的股票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中国高科(600730)索赔条件:自2013427日起到2015723日期间买入中国高科股票,并且在201572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中国高科股票的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方正科技(600601)索赔条件:在200411日起到20151119日期间买入方正科技股票,并且在2015112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方正科技的股票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上市公司违规情况简述

     臧小丽律师结合北大医药、方正证券、中国高科、方正科技这四家上市公司公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简要说明上市公司的违规事实,这是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索赔的事实依据。

北大医药(000788)违规情况简述:中国证监会查明,北大医药、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涉嫌违法的事实是:一、政泉控股通过与北大资源控股签订代持协议,代北大资源控股持有4000万股北大医药股票,占北大医药总股本的6.71%;二、政泉控股、北大资源控股未及时将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事项告知上市公司北大医药。北大医药等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北大医药、政泉控股、北大资源控股等均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对李国军等5位有责任的个人拟处以30万元顶格罚款。

方正证券(601901)违规事实简述:中国证监会查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方正集团)、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德科技)、西藏昭融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昭融)、西藏容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容大)、方正证券等涉嫌违规的事实是:一、方正集团及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隐瞒关联关系,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方正集团未将签署补充协议的相关情况告知方正证券,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查实,相关补充协议发生在200581日,《补充协议》事关方正证券的控股股东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证监会认为上述补充协议对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对方正证券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属于方正证券法定信息披露范围,但未依法披露。为此,证监会拟对方正集团、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方正证券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对魏新等7位有责任的个人拟处以30万元—3万元不等的罚款。

中国高科(600730)违规事实简述中国证监会查明,中国高科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中国高科与武汉天馨、武汉天赐公司同受方正集团控制而存在关联关系,武汉天馨购买武汉国信商铺的5106.5万元房款来源于北大资源公司,且经方正集团批准。武汉国信支付武汉天赐236.79万元采购款也系关联交易。中国高科全资子公司武汉国信与武汉天馨、武汉天赐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当年的税后净利润影响重大,而中国高科未按规定进行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中国高科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对余丽等13位有责任的个人拟处以30万元—3万元不等的罚款。

方正科技(600601)违规事实简述中国证监会查明,方正科技、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方正集团)、武汉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国兴)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方正科技未按规定披露与方正科技各经销商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而这些大额的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占较大比重;二、方正集团、武汉国兴未按规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武汉国兴受到方正集团控制并购入方正科技股票,成为方正科技股东,与方正集团互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构成方正科技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但方正集团及武汉国兴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将二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事实告知方正科技,导致方正科技信息披露重大违规。为此,证监会拟决定对方正集团、方正科技、武汉国兴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对李友等18位有责任的个人拟处以30万元—3万元不等的罚款。

参与索赔的投资者资料准备要求

臧小丽律师指出,目前,中国证监会已经对北大医药等四家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很快就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了。律师也将受理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事宜。参与以上股票索赔的投资者应当准备的资料如下:

1、买卖北大医药(或方正证券、中国高科、方正科技的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上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参与索赔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确认单一份;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 北大医药、方正证券、中国高科、方正科技等虚假陈述案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6 9153 1620(可加微信)

邮箱:343733997@qq.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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