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已有456位股民索赔1亿元 臧小丽律师团队继续征集投资者维权

  发布时间:2020-03-12 11:47:48 点击数:
导读:12月4日、12月5日,金亚科技投资者索赔系列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期进行第一批开庭。据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介绍,由于原告人数众多、代理律师多,12月5日庭审从上午九点半持续到下午

12月4日、12月5日,金亚科技投资者索赔系列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期进行第一批开庭。据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介绍,由于原告人数众多、代理律师多,12月5日庭审从上午九点半持续到下午四点才结束。   

金亚科技方面委派的律师在开庭中透露,现在已参与起诉的股民共有456人,总索赔金额达一亿元。已经确定开庭日期的案件数量是266件,这266件索赔案的涉案金额已经超过6208万元。其余案件尚在等待开庭中。

金亚科技庭审观点:股价下跌是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所致

在庭审中,金亚科技的律师表示,不认为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称金亚科技错误的会计报表对投资者的影响不具有重大性。金亚科技股票的下跌是由于2015年间的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所致。而原告律师对金亚科技的理由均不予认同,原告律师认为金亚科技虚假陈述行为恶劣,性质严重,造假手法包括设真假两套账,虚报巨额银行存款,将实际只有138.9万的银行流水余额记账成2.19亿元,将2014年的业绩由亏损虚增为盈利等等。臧小丽律师认为,从证监会对金亚科技的顶格拟处罚措施及对实际控制人周旭辉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处理,也能说明金亚科技的违规行为达到了重大性标准。倘若像金亚科技这样的造假行为都不算虚假陈述,都不够重大的话,那中国股市恐怕就没有虚假陈述。

股民律师对金亚科技抗辩不赔的系统性风险理由同样不认可。在2015年间,中国股市发生了众所周知的异常性波动,但并不是系统性风险。臧小丽律师指出,在2015年、2016年期间因为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也并非金亚科技一家,包括京天利、大智慧、安硕信息、上海绿新(现“顺灏股份”)、欣泰电气等等,这些案件同样也存在投资者索赔的情况,法院并没有认同上市公司方面提出的存在系统风险抗辩不赔的理由。其中京天利案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全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大智慧案、安硕信息、上海绿新(现“顺灏股份”)三案均有上海法院作出了支持投资者赔偿的判决,而欣泰电气则采取的是先行赔付方式,投资者不打官司就能拿到赔偿款。为此,股民代理律师建议法院参考其他同类案件的处理结果来处理本案。金亚科技律师表示愿意协助法院与各投资者协商解决索赔事项,但目前尚无解决方案。

庭审中,双方对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等关键日期争议不大。故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基本确定:在2015年4月3日起至2015年6月4日期间买入金亚科技股票,并且在2015年6月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有望获赔。

投资者参加索赔登记应当准备的材料

    1、买卖金亚科技(金亚科技,300028)股票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上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300028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金亚科技涉嫌虚假陈述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65 113 3135(可加微信)

邮箱:343733997@qq.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邮编: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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