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股东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 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 2017-106
债券代码: 112136 债券简称: 12 勤上 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7年9月8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编号: 稽查
总队调查通字171170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股东李旭亮先生于2017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169号), 李旭亮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李旭亮先生立案
调查。
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
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
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 13.2.1条规定的
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
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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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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