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大连控股投资者索赔案已完成立案
2017年8月28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代理的第一批大连控股投资者索赔案已正式提交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已接收全部诉讼材料,当日决定予以受理,并办妥了相关起诉立案手续。
臧小丽律师介绍,此次被股民起诉列为被告的不仅有上市公司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还包括大连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代威,投资者要求代威与上市公司共同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ST大控投资者索赔背景介绍:2017年7月25日,*ST大控(大连控股,600747)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部门查实大连控股存在的违法事实是:1、隐瞒大连控股对大显集团提供1.4亿担保并开具3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的事实;2、大连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4.59元质押担保事项;3、大连控股未披露一则涉案标的达8000万元的重大诉讼。基于上述违规金额巨大,大连监管局对大连控股处以顶格60万元的罚款,对实际控制人代威也处以30万元罚款。自证监会处罚决定书落地之日起,因虚假陈述受损的大连控股股票投资者可以主张索赔了。
大连控股投资者索赔条件: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是:自2014年5月16日起至2016年12月1日期间买入大连控股股票(600747),并且在2016年12月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索赔。
投资者参与索赔需要准备的基础资料
1、大连控股(600747)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上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大连控股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大连控股虚假陈述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69 153 1620(可加微信)
网站:股东维权网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邮编: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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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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