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进展:首例判决获赔的大智慧投资者索赔案
8月19日周五晚间,大智慧公告收到了一份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大智慧赔偿1名自然人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52927元,佣金损失118.8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是第一位获得法院判决支持的大智慧股票投资者(601519),臧小丽律师指出,法院认可的索赔范围是: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11月7日之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且在2015年11月7日之后卖出股票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据大智慧最新公告,截止到目前,已有1158位大智慧股票投资者参与了索赔诉讼,索赔金额已达25668.04万元,本案尚在诉讼期以内,其他符合索赔条件的大智慧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
欲参与索赔的投资者需要准备的基础资料如下:
1、买卖大智慧的对账单,由营业部盖章,对账单打印期间:自第一笔大智慧股票买入起至2016年2月底;
2、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一份,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股民的电话及电子邮箱。
以上资料请快递或电子邮件给我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盈科律师事务所,收件人:臧小丽律师,电话:010-57128755,13651133135(可加微信),邮箱:3437339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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