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小丽律师开始受理*ST工新投资者索赔登记

  发布时间:2018-08-03 16:42:56 点击数:
导读:*ST工新,证券简称原是“工大高新”,全称是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这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院校,而且也是黑龙



*ST工新,证券简称原是“工大高新”,全称是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这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院校,而且是黑龙江省内的唯一一家985重点高校

作为校办企业中的佼佼者,正在处于重组停牌期间的工大高新,突然于2018年5月3日,发布退市风险警示,宣布公司进入*ST垃圾股公司行业,原因是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依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不仅如此,沦落为*ST工新的600701股票,还有其他多个负面信息,包括:

5月30日,被黑龙江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监管部门认为公司存在若干违规问题,包括关联交易未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重大诉讼与仲裁未依法信息披露等。

7月24日,*ST工新发布关于受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被调查的原因是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结合现有的信息来看,*ST工新被监管部门处罚是大概率事件。而一旦监管机关的行政罚单落地,律师即代理受损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上市公司*ST高新及其他有关责任人承担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臧小丽律师将*ST工新(600701)股票的可索赔范围暂定为:2016年7月14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工大高新(*ST工新,600701),且在2018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后续,律师会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及处罚结果对可索赔范围可能作适当调整。

工大高新股票投资者参与索赔资料准备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工大高新投资者应当准备的材料如下:

1、买卖*ST工新(工大高新,600701)股票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内容包括:买卖*ST工新(工大高新,600701)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ST工新(工大高新,600701)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810949725(可加微信)、13651133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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