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系”五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 投资者均可准备索赔
曾经的“海航系”旗下五家上市公司,在12月17日、18日间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这五家上市公司分别是:
*ST海航(海航控股、海控B股600221、900945);
ST海投(海航投资000616);
*ST大集(供销大集000564);
*ST基础(海航基础600515);
ST海越(海越能源600387)。
《立案告知书》都没有明确指出这几家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规的具体事项。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指出,以往证监会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一般流程是:立案告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到了第二个环节,也就是等证监会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就会披露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项了。
到了第三个环节,也就是证监会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受损的股票投资者可向法院起诉索赔。
我们查阅这五家“海航系”上市公司的过往公告,也能发现这几家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合规的部分线索:
比如,*ST海航(600221、900945)2021年1月30日披露,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的问题。
比如,海航投资(000616)2021年4月30日披露,公司存在未履行程序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充分履行程序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情况,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导致“海航投资”股票变更为“ST海投”。
比如,供销大集(000564)2021年1月30日披露,在自查中发现存在公司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情况。
比如,海航基础(600515),也是在2021年1月30日披露,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的问题,公司股票可能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时,海航基础在该日还公告,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南分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对海航基础重整。
再比如,海越能源(600387),2021年4月30日披露,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题,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未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是14.53亿元。到2021年12月20日,控股股东铜川能源通过现金偿还ST海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0.73亿元,至此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已全部还清。
从以上信息可知,这五家“海航系”上市公司,曾经出现过违规担保或者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问题。此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是否与上述问题有关,目前还不得而知,有待监管部门尽早公布调查结论。
结合已知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臧小丽律师将这五家上市公司的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如下:
*ST海航(海航控股、海控B股600221、900945)索赔条件暂定为:
在2021年12月17日及之前买入股票,且于2021年12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或者在2021年1月29日及之前买入股票,且于2021年1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ST海投(海航投资000616)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1年12月16日及之前买入股票,且于2021年12月1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或者在2021年4月29日及之前买入股票,且于2021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ST大集(供销大集,000564)索赔条件暂定为:
在2021年12月17日及之前买入股票,且于2021年12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或者在2021年1月29日及之前买入股票,且于2021年1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ST基础(海航基础,600515)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1年12月17日及之前买入股票,且于2021年12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或者在2021年1月29日及之前买入股票,且于2021年1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ST海越(海越能源,600387)索赔条件暂定为:
在2021年12月17日及之前买入股票,且于2021年12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或者在2021年4月29日及之前买入股票,且于2021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以上为暂定索赔范围,后续律师可能会根据监管机关查明的具体违法事实,作适当调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准备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买卖上述股票的对账单原件(从第一笔买入股票打印至全部卖出日,未卖出者打印至今,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股票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 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臧小丽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711831593
附: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近期收到判决情况(2021年12月)
1. 投资者诉獐子岛案一审胜诉(大连中院);
2. 投资者诉ST中安(中安消)案一审胜诉(上海金融法院);
3. 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一审调解(青岛中院);
4. 投资者诉飞乐音响案一审胜诉(上海金融法院);
5. 投资者诉天成控股案一审胜诉(贵阳中院);
6. 投资者诉天神娱乐案二审胜诉(辽宁高院);
7. 投资者诉长园集团案一审胜诉(深圳中院);
8. 投资者诉新纶新材案一审胜诉(深圳中院)。
附: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2021年12月以来庭审安排
1. 2021.12.2,投资者诉皇台酒业案一审开庭(兰州中院);
2. 2021.12.2,投资者诉天神娱乐案二审开庭(辽宁高院);
3. 2021.12.6,投资者诉华泽钴镍案一审开庭(成都中院);
4. 2021.12.8,投资者诉中兵红箭案一审开庭(长沙中院);
5. 2021.12.13,投资者诉庞大集团案一审开庭(石家庄中院);
6. 2021.12.13,投资者诉银河生物案一审开庭(南宁中院);
7. 2021.12.16,投资者诉索菱股份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8. 2021.12.20,投资者诉天成控股案一审开庭(贵阳中院);
9. 2021.12.27,投资者诉新大洲案一审开庭(海口中院);
10. 2021.12.27,投资者诉北京文化案庭前会议(北京金融法院);
11. 2022.1.6,投资者诉宁波中百案一审开庭(宁波中院);
12. 2022.1.14,投资者诉辅仁药业案一审开庭(郑州中院);
附: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2021年12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 投资者诉金刚玻璃案,法院已受理(汕头中院);
2. 投资者诉联建光电案,已提交起诉等待受理(深圳中院);
3. 投资者诉融钰集团案,法院已受理(长春中院);
4. 投资者诉长生生物案,已提交起诉等待受理(长春中院);
5. 投资者诉中兵红箭案,法院已受理(长沙中院);
6. 投资者诉天成控股案,法院已受理(贵阳中院);
7. 投资者诉欧浦智网案,申请强制执行已受理(广州中院);
8. 投资者诉每日互动案,已提交起诉等待受理(杭州中院);
9. 投资者诉方正科技案,申请强制执行已提交法院,等待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10. 投资者诉庞大集团案,申请强制执行已提交法院,等待受理(唐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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