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文化|*ST围海|*ST赫美|ST天润|*ST节能|等13只股票索赔诉讼时效2022年7月22日到期

  发布时间:2022-06-24 11:01:58 点击数:
导读:特别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投资者索赔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即:2022年1月22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起诉索赔不再以证监会行政处罚为前提。同时,依据这个新司法

特别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投资者索赔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即:2022年1月22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起诉索赔不再以证监会行政处罚为前提。

 

同时,依据这个新司法解释,投资者索赔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发生变化了,也不以行政处罚落地作为计算的起点。因此,根据这个最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投资者起诉索赔的一部分案件,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现在仅剩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据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团队不完全统计,以下13只股票的诉讼时效可能即将于2022年7月22日到期,包括:*ST围海、ST天润、*ST赫美、中南文化、*ST节能、神雾退、ST新海、退市华业、*ST科林、江特电机、ST中珠、巴安水务、退市秋林。索赔条件如下:

 

一、*ST围海(围海股份,股票代码:002586)

违规事实:违规担保、违规资金占用等;

索赔依据: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可索赔范围:2017年10月9日至2019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围海股份,且在2019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二、ST天润(天润数娱,股票代码:002113)

主要违规事实:隐瞒重大担保、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重大诉讼等;

索赔依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 22号);

可索赔范围:2016年8月11日至2019年5月6日之间买入天润数娱,且在2019年5月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三、*ST赫美(赫美集团,股票代码:002356)

主要违规事实:违规担保、违规占用资金、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等;

索赔依据: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深交所纪律处分;

可索赔范围:在2017年7月21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赫美集团,且在2019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股。

 

四、中南文化(股票代码:002445)

违规事实:违规担保、违规资金占用等;

索赔依据: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可索赔范围: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26日期间买入中南文化,并且在2018年8月27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股。

 

五、*ST节能(神雾节能,股票代码:000820)

主要违规事实:2016-2017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收入、违规担保等;

索赔依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纪律处分、自认公告等;

可索赔范围暂定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皆可:

1.在2017年4月27日至2019年4月29日之间买入神雾节能,且在2019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股;

2.在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4月27日之间买入神雾节能,且在2018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股;

3. 在2017年11月29日至2019年3月14日之间买入神雾节能,且在2019年3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股。

 

六、神雾退(神雾环保,股票代码:300156)

主要违违事实:财务造假、违规担保、未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关联交易事项;

索赔依据:中国证监会《处罚决定书》【2022】12号、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可索赔范围暂定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皆可:

1.自2017年4月27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买入神雾环保,且在2018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股;

2.自2015年6月1日至2019年3月5日期间买入神雾环保,且在2019年3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股;

3.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9年1月25日期间买入神雾环保,且在2019年1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股;

4.自2017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神雾环保,且在2019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股。

 

七、ST新海(新海宜,股票代码:002089)

主要违法事实: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业绩预告披露违规;

索赔依据: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

可索赔范围:在2018年6月29日至2019年4月26日期间买入新海宜股票,且在2019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股。

 

八、退市华业(华业资本,股票代码:600240)

主要违规事实:债权资产不实、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事项、违规担保等;

索赔依据:上交所纪律处分、自认公告等;

可索赔范围暂定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皆可:

1.自2015年4月23日至2018年9月27日期间买入华业资本,且在2018年9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

或2.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6日买入华业资本,且在2018年11月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九、*ST科林(科林环保,股票代码:002499)

主要违法事实: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合同进展、定期报告虚假记载;

索赔依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号);

可索赔范围:在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1月30日期间买入科林环保,且在2019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十、江特电机(股票代码:002176)

主要违法事实:业绩预告修正未及时披露等;

索赔依据:江西证监局监管函、立案告知书等;

可索赔范围暂定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皆可:

1.在2018年10月31日至2019年1月30日买入江特电机,且在2019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2021年12月9日前买入江特电机,且在2021年12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本时段诉讼时效至2024年12月截止)

 

十一、ST中珠(中珠医疗,股票代码:600568)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违规担保事项;

索赔依据:湖北证监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可索赔范围:在2016年9月10日至2019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中珠医疗,且在2019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十二、巴安水务(股票代码:300262)

主要违法事实:借款披露不及时、违规担保、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不准确等;

索赔依据:上海证监局警示函、交易所纪律处分等;

可索赔范围暂定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皆可:

1.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6月10日买入巴安水务,且在2019年6月1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在2020年7月9日至2021年11月28日买入巴安水务,且在2021年11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本时段诉讼时效至2024年11月截止)

3.在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4月7日买入巴安水务,且在2021年4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本时段诉讼时效至2024年4月截止)

 

十三、退市秋林(秋林集团,股票代码:600891)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违规担保事项;

索赔依据:湖北证监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可索赔范围暂定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皆可:

1.在2019年4月8日及之前买入秋林集团,且在2019年4月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在2019年4月24日及之前买入秋林集团,且在2019年4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3.在2019年4月29日及之前买入秋林集团,且在2019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特别提示:

第一,上述股票的可索赔范围、诉讼时效截止日期均为律师的暂定标准,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第二,上述股票的索赔诉讼时效到期日,律师认为是2022年7月22日。如果委托臧小丽律师团队办理,请最迟于7月10日前提交完整的股票交易对账单等资料;最迟于7月18日前提交完整的诉讼委托起诉资料。否则,我们无法接受委托。

 

参与索赔的投资者资料基础资料清单

1、买卖上述证券的全部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投资者首笔买入开始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要打出目前的股票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对账单上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联系律师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微信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臧小丽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71183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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