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财务造假,投资者索赔春节后立案(臧小丽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18-02-02 09:25:23 点击数:
导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22,证券简称先是“佳电股份”、现为*ST佳电”。佳电股份为完成业绩承诺三年利润造假受处罚2017年12月9日,*ST佳电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22,证券简称先是“佳电股份”、现为*ST佳电” 

佳电股份为完成业绩承诺三年利润造假受处罚

2017129日,*ST佳电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认佳电股份存在2013-2015年连续三年财务造假的违规行为。

佳电股份曾以介入重组阿继电器方式完成上市。在2011年—2012年间,佳电公司原股东与阿继电器签署《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承诺:佳电公司在2011 2014 年度实际净利润不低于预测水平,否则原股东以本次交易中各方认购的股份总数为上限向阿继电器进行补偿。为保证业绩承诺的完成,佳电股份通过少结转佳电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虚增利润1.58亿元、0.40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2.58%446.15%,占当期净利润的93.48%706.86%为消化前期调节的利润,佳电股份通过多结转产成品到主营业务成本,将应计入 2013 年度2014 年度费用计入2015等方式,调减 2015 年利润总额1.98亿元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决定对佳电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另外,证监会还对佳电股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明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财务总监梁喜华采取 3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认定的相关违法事实,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ST佳电投资者为:凡在2014422日至201748日期间购买佳电股份,且在201749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

臧律师表示,现在已有不少投资者正在准备或者已经备好全部起诉资料。计划春节后去法院立案,本案件归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投资者参加索赔应当准备的基础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联系律师办理索赔手续时需要提供以下基础资料:

1、买卖佳电股份(000922)股票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上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佳电股份虚假陈述索赔案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810949725(可加微信)、13651133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邮编: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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