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再遭深交所谴责
近日,因2008~2011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深交所对万福生科(5.650,0.00,0.00%)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公开谴责。这是公司继去年11月因2012年上半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后的第二次公开谴责。
由于万福生科“积恶不断”第三次公开谴责的风险较大。深交所表示,如果在36个月内,公司再次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深交所称,2013年3月2日,万福生科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及股票复牌的公告》,承认其2008-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其中,2011年度公司虚构营业收入2.8亿元,虚增营业利润6541.36万元,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2.69万元,分别占公司已披露2011年财务报告中三项财务数据金额的50.63%、110.67%和98.11%。经对上述虚增数据进行调整后,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为2.73亿元、-630.51万元和114.17万元,与公司先前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
一位保荐代表人分析认为,万福生科案绝非简单的发行人隐瞒事实,而是发行人、保荐人、会计师联手并系统性介入虚构利润的结果。如果这些中介机构确实是造假帮凶,也将面临监管层的处罚。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万福生科上述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除对万福生科及相关当事人予以再次公开谴责外,深交所还首次对公司的保荐代表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签字会计师进行了公开谴责,表明了深交所依法监管,确保创业板市场快速、有序和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万福生科今日发布了致歉公告。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就此向全体投资者郑重道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将深刻反思、检讨所犯错误、积极整改。
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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