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虚假陈述案获新进展:已进入最高院再审阶段
2013年09月10日 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华闻传媒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在沉寂一年多之后又有新进展。知情人士向《大众证券报》透露,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近日通知原告律师,立案庭将移送原审卷宗及再审材料至具体承办法官并出具正式立案受理通知。
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去年7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海南高院”)就华闻传媒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认定华闻传媒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不属于“重大事件”,不构成“虚假陈述”行为。
据了解,原二审过程中,本案争议焦点便集中在: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利用重大会计差错操纵利润是否属于对“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不实,构成虚假陈述行为。代理逾200名原告的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王树军律师对于二审判决提出异议:“在再审材料中,我们已重点向最高院及有关领导、起草《若干规定》的权威法官表明了本案的标杆意义和原审错误判决带来的恶劣影响——先通过延迟或提前确认收入、不计或少计成本等手段,在不同季度甚至不同年度之间任意调节利润、操纵财务数据,再假借‘会计差错’的名义做事后更正,达到既能规避财务缺陷、又能逃避监管处罚的目的,此类‘万全之策’在上市公司中已屡见不鲜。若不加以规制,后果不堪设想。”
申请再审获进展
实际上,自海南高院二审判决下达后不久,去年9月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便代表第一批原告向最高院递交了再审申请材料。
“本案是事关受到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利用重大会计差错操纵利润是否构成虚假陈述事实的典型案例,应当由最高院给出准确的法律认定和明确司法指引。经过与最高院长达半年的交涉、沟通,本案已正式进入再审阶段。最高院近日告诉我们,递交的再审申请材料全部齐全,近期立案庭将移送至具体承办法官并出具正式立案受理通知。”王树军昨日告诉记者。
王树军认为,上市公司以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差错之名,行粉饰业绩、操纵利润之实,在“会计术语”的外表下,隐藏着的是信息披露“虚假陈述”的实质。这种掩耳盗铃式的伎俩只要专业的法律人士和财会专家稍加判断便能分辨。“最高院启动再审程序表明已经关注并意识到本案的严重性和标杆性意义,我们相信,原审的错误判决将通过再审程序得到纠正。根据现行民诉法及相关法律,一旦原审错误判决经纠正,所有原告都有权申请再审撤销原判决。”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
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臧小丽律师 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20829251(可加微信)
13810949725(微信已满)
13651133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中心2310
邮编:1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