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古汉连续4年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50万

 来源:信息时报 发布时间:2013-3-12 16:26:48 点击数:
导读:信息时报讯(记者黄舒)由于2005年至2008年年度报告会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如实披露签订合资协议的相关情况,紫光古汉昨日公告称,近日收到了证监会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予以警告和处以50万元罚款,相关…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舒) 由于2005年至2008年年度报告会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如实披露签订合资协议的相关情况,紫光古汉昨日公告称,近日收到了证监会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予以警告和处以5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处以共计39万元的罚款。

2009年8月28日,该公司披露了因公司涉嫌存在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立案稽查的事项。近日,证监会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其中指出,已查明紫光古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2005年至2008年年度报告会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即通过虚开发票、虚减财务费用等方式来虚增利润,如2005年虚增主营业务收入3669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675万元,虚减营业费用756万元,从而虚增利润3750万元,对比当年对外公开披露年度报告中净利润,为429万元。

二是未如实披露《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签订并实际执行相关情况,即在2005年12月,紫光古汉未经董事会授权就与湖南景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承接了南岳制药8480万元的不良资产和8480万元负债,随后通过代南岳制药偿还债务的方式隐性执行了该协议,但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05年至200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协议及其实际执行情况。在2008年,紫光古汉还通过签订虚假土地出让金代付协议等方式来冲销为执行协议形成的应收南岳制药往来款余额。

据此,证监会责令紫光古汉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处以共计39万元的罚款。紫光古汉对此处罚表示接受,并向投资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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