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000677虚假陈述股民索赔公开征集

作者:臧小丽律师 来源:股东维权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4-3-27 15:09:07 点击数:
导读:凡在2009年1月1日到2011年9月2日之间买入山东海龙股票(股票代码000677,现名“恒天海龙”),并且在2011年9月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加索赔。山东海龙虚假陈述违规事件始末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

凡在2009年1月1日到2011年9月2日之间买入山东海龙股票(股票代码000677,现名“恒天海龙”),并且在2011年9月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加索赔。

山东海龙虚假陈述违规事件始末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山东海龙”,股票代码“000677”。

2011年6月2号,山东海龙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称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1年9月2日公司宣布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山东海龙”变更为“ST海龙”,同时公司公告了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原因是违规担保事项,“2010年末公司未履行担保程序亦未履行及时披露义务,对外担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所涉金额达42300万元,占2010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9%。截止公告日,公司仍未解决上述违规担保,且2011年上半年公司新增违规对外担保10000万元。”

自2012年5月起,山东海龙宣布进入法院破产重整程序,之后央企恒天集团入主山东海龙。2013924日,公司公告正式更名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恒天海龙”,证券代码000677不变。

2013年11月22日,恒天海龙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2013】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2013】21号《市场禁入决定书》。自此,山东海龙违规行为的查处、认定已有定论,证监会出具了正式的行政处罚结果。

证监会已认定山东海龙违法,索赔前置程序已经具备

中国证监会认定山东海龙存在的违法事实主要是隐瞒巨额担保、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这两大项。其中仅隐瞒担保一项,违法金额就超过36亿元!具体证监会的事实认定和处罚情况如下:

(一)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山东海龙重大担保事项未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118笔,累计金额361,834.50万元人民币,1,068.43万美元。重大担保事项未履行定期报告披露义务如下:2009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21笔,累计金额33,800万元人民币;2009年年度报告未披露31笔,累计金额81,900万元人民币,110万美元;2010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42笔,累计金额145,030万元人民币,110万美元;2010年年度报告未披露71笔,累计金额190,470万元人民币,568.26万美元;2011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73笔,累计金额178,744.50万元人民币,2,703.84万美元。

(二)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2009年至2011年6月,未将潍坊巨龙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化纤)作为关联方披露。2、未披露与巨龙化纤的关联交易。其一,山东海龙向巨龙化纤支付土地租赁费、调整以前年度记账错误、为巨龙化纤垫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工程款等各项费用。截至2010年12月31日,山东海龙应收巨龙化纤23,889,660.86元,应付26,570,975元。其二,2003年5月至2011年6月30日,山东海龙替巨龙化纤向职工垫付的集资款本金及利息累计金额39,217,113.57元。上述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未在山东海龙2009年半年度报告、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半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山东海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关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及临时报告披露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行为。为此,证监会决定对时任董事长逄奉建、时任财务总监王利民、以及其他高管处以30万元—3万元不等的罚款、警告等处罚,逄奉建、王利民还被证监会认定证券市场禁入者,禁入期分别为10年、5年。

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表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启动虚假陈述股票索赔诉讼须以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文件或人民法院生效的有罪刑事判决为前提。现中国证监会已经下发行政处罚文件,恒天海龙股票索赔的前置程序已经具备。

股民索赔条件

根据《证券法》及《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臧小丽律师认为: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9月2日期间买入山东海龙(000677,现“恒天海龙”),并且在2011年9月2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受损投资者,均可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投资者参加索赔应当准备的材料

  投资者应向律师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买卖000677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股民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邮编。律师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恒天海龙(山东海龙)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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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 9153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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