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乌龙指”主角状告中国证监会

作者:窦红梅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14-2-17 14:54:39 点击数:
导读:“光大乌龙指”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投资者维权案件逐步推进之际,昨天(14日),一则新的诉状再次吸引了公众的视线。这次的主角是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建波,而被送往被告席的则是中国证监会。据媒体披露…

“光大乌龙指”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投资者维权案件逐步推进之际,昨天(14日),一则新的诉状再次吸引了公众的视线。这次的主角是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建波,而被送往被告席的则是中国证监会。据媒体披露,杨建波已在2月8日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是,中国证监会撤销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昨天,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回应光大证券“乌龙指”主角杨建波提起诉讼一事时表示,证监会已经关注到相关报道。此前,证监会已就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做过详细介绍。

    去年8月16日,光大证券发生令人震惊的“乌龙指”事件,沪市瞬时暴涨近6%,71只大盘蓝筹股一度涨停。仅两分钟后,指数又直线坠落。此后,中国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的处罚。

    时任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的杨建波对媒体披露,乌龙指事发当天中午,上交所、上海证监局派员到光大证券调查,杨建波向现场的监管者汇报了当日11时发生的情况。杨建波方面表示,在作出对冲交易时,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的人员就在光大证券公司内,在交易时也多次和中金公司进行电话沟通,多方均对光大证券要进行对冲交易知情,且未提出异议。

    有业内专家分析,交易是自由的,相关监管部门并没有法定义务去阻止对冲交易的进行,也无对冲交易涉嫌内幕交易的提示义务。即便监管部门有过错,和杨建波的操作是否构成内幕交易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以此为依据很难推翻证监会的处罚决定。(记者 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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