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就股民索赔大智慧案采访臧小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6-8-19 13:08:15 点击数:
导读:商报消息在证监会向大智慧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后,投资者索赔人数呈逐步攀升之势。根据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法院目前已受理354名原告诉大智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索赔金额近7528万元。

商报消息在证监会向大智慧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后,投资者索赔人数呈逐步攀升之势。根据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法院目前已受理354名原告诉大智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索赔金额近7528万元。

  面对不断攀升的索赔人数,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在中国证券诉讼历史上出现过不少规模较大的案件,除了大智慧外,还有佛山照明东方电子。从目前大智慧案涉及的人数和金额来看,该案索赔人数和金额有望进入前三。

  大智慧2014年年报显示,截至2015年4月底,大智慧的股东账户有超过8万户,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量是19.877亿股。根据相关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5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此次索赔,也就是说,公司2014年年报中显示的8万户投资者均有可能是向大智慧索赔的潜在原告。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分析,“如若按照每股股票亏损4元左右(保守估算)、倘若在19.877亿股票持有者中,即便有5%左右符合索赔投资人加入诉讼,那么保守估计,参与索赔的人数也将达到4000人,索赔总额可能高达4亿左右。”“目前,在我们这里登记参加维权的大智慧投资者逾200人,其中,50余人的诉讼资料正在向法院递交,其余投资者的诉讼资料也将在近期分批递交,预计总的索赔额将超过1000万元。”王智斌说。王智斌称,目前仍有不少大智慧投资者咨询维权事宜,随着诉讼程序的展开,索赔人数仍将不断攀升。

  不过,即便大智慧索赔人数不断攀升,在各大论坛及股吧之中,仍有不少投资者表示不知如何索赔。对此,王智斌表示,尽管近年来投资者维权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但从以往的案例来看,各个案件中仍有超过90%的适格投资者由于不知情而未能参与诉讼,这也相当于变相免除了虚假陈述行为人绝大部分的赔偿责任。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通过集团诉讼制度解决了该类问题,集团诉讼制度可以保障不知情的适格投资者获得同样的法律保护,中国立法部门也应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尽快推出适合中国国情的集团诉讼制度。

  也有多位律师认为,由于大智慧方面不可能采取先行赔付的模式,加入索赔维权是受损股民获得赔偿、挽回损失的惟一途径,建议投资者依法参与维权。 张君丽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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