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药业财务四宗罪 受损股民可索赔

 来源:财经快报 发布时间:2012-3-29 9:14:47 点击数:
导读:2011年6月15日至7月15日,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西南药业[7.00-6.17%股吧研报](600666)201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查明该公司存在重要财务舞弊行为,并于2011年9月28日出具了《行政处理决定书》。…

2011年6月15日至7月15日,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西南药业[7.00-6.17%股吧研报](600666)201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查明该公司存在重要财务舞弊行为,并于2011年9月28日出具了《行政处理决定书》。经查,西南药业已经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虚假陈述了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使投资人遭受较大损失,受损投资者可以以该行政处罚决定为前置依据,向该公司索赔。

财务被查存在“四大问题”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在上交所上市,目前证券简称西南药业,股票代码。

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2011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对西南药业201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于2011年9月28日出具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西南药业被责令进行整改,对前期财务舞弊数据进行更正。2012年3月17日,西南药业发布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进一步说明了财务舞弊的真实情况。

律师解读财务问题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吴立骏律师对其中几点重要的财务舞弊讯息进行了详细归纳后做出总结:西南药业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导致2010年度少计销售费用590多万元,减少经营成本等于虚增利润,金额占同期利润总额14.4%。高开增值税发票,多计2010年收入400多万元,虚增利润120多万元。

吴立骏律师表示,这也是目前很多财务舞弊的上市公司惯用的手段,利用多开发票,虚增收入和利润,只靠看财务报表很难察觉。“该手段往往能让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为操纵股价带来便利。”另外,西南药业的财务部门明知“白条”是不能作为入账凭证的,还将该类白条支出作为成本计入,导致少计企业所得税350多万元,被财政部专员依法追缴。

此外,西南药业未按规定披露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重大信息。西南药业在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中,采用“底价结算”的方式,不按照市场价格运作,涉嫌利益输送给大股东。同时,在财报附注中却虚假公告了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为“市场定价”。西南药业很多主要产品都交给大股东销售,并失去了巨额广告签订和费用支出权。“西南药业已经丧失了作为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基本上受大股东的全部控制。这家公司就好比是大股东的一个生产车间,利润永远不会留给你,但也不会让你倒闭,作为融资平台倒是一个不错的工具。”吴立骏律师如此总结。

维权相关提醒

综上,西南药业因财务舞弊导致2010年度利润减少26%,被责令更正财务信息。西南药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负连带赔偿,其没有履行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没有履行监督和披露上市公司财务真实信息的职责,导致股民阅读虚假的财务数据,使广大投资人蒙受不必要的较大损失。

西南药业的财务舞弊属于重大违规,已经违反《证券法》第193条之规定,虚假陈述了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财政部对该公司2010年度财务数据进行检查,2010年度年报是2011年3月19日公布,所以实施日从该日开始,2011年11月3日公告了检查意见和其整改意见,为更正日。

吴立骏律师表示,依据法律规定,符合以下买卖时间范围的西南药业投资人可以获得赔偿:在2011年3月19日至2011年11月3日期间买入西南药业股票的投资人,并在上述期间没有全部卖出,存在投资损失就可以获得赔偿。在2012年3月14日后,仍旧持有西南药业股票的股民,无论西南药业股价是上涨还是下跌,股民的损失将被锁定,赔偿金额不会因为今后该股价是上涨或是下跌而有所变化。

另外,该案的受诉法院为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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