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小丽律师就万福生科造假案维权接受投资快报记者采访

作者:余以墨 来源:投资快报 发布时间:2013-3-6 9:44:55 点击数:
导读:就在公司原董事长何学葵刑事案件重审刚有了一审结果后不久,湖南籍上市公司万福生科也已涉嫌造假上市的姿态进入公众视野。堪称证券市场前任“造假王”的绿大地,从此不是寂寞的一个人。从IPO到近三年的财务数据,万福…

就在公司原董事长何学葵刑事案件重审刚有了一审结果后不久,湖南籍上市公司万福生科也已涉嫌造假上市的姿态进入公众视野。堪称证券市场前任“造假王”的绿大地,从此不是寂寞的一个人。从IPO到近三年的财务数据,万福生科展示的数字真假难辨。上一个造假上市公司的原董事长新闻热度还没过,舆论又应接不暇的迎来新一个讨论目标。就在人们震惊的同时,不少维权律师已经开始征集因造假受损的投资者奋起维权,对于投资者来说,索赔是对造假公司的最好惩罚。

自认涉嫌造假上市绿大地有了“接班人”

万福生科公司全称为“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300268。公司是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的一个民营企业,主营业务为稻米加工,实际就是一家规模比较大的碾米厂。2011年9月27日,公司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告发行股份1700万股,发行价格25元每股,IPO完成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5亿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龚永福、杨荣华,二人系夫妻关系,IPO后夫妇二人各持有4019万股,共占公司总股本的59.98%。

 上市之初,万福生科被媒体称为“来自鱼米之乡的资本新贵”。然而,这样华丽的头衔,还没戴稳,就出现危机。这家创业板绩优公司在上市不到一年,就发现财务造假的严重问题。

  2012年9月初,湖南证监局在万福生科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公司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在9月14日下发《立案稽查通知书》,要求公司及高管人员配合稽查。数天后,事态升级,万福生科于9月19日起停牌,同时立案稽查升级为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

  历时一个多月的调查后,万福生科于10月26日承认其2012年半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主要问题是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成本、虚增利润以及隐瞒主要生产线项目长时间停产的事实。虚增数据具体是指2012年半年报中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净利润4023.16万元。万福生科承认虚增之后,公司的财务状况随即由盈利变为巨亏。

  2013年3月2日,万福生科再次爆出惊人公告:公司2008年至2011年财务数据均存在虚假记载,初步自查公司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由此公司可能存在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数据调整后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或净资产为负等情形而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至2012年9月14日还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均能索赔

  和万福生科遭查、业绩变脸紧密相伴的便是随之而来的股价重挫。资料显示,该公司IPO公开发行价是25元/股,2011年9月27日上市首日开盘价是31.01元,2012年6月12日公司完成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方案,6700万股转增至13400万股。至9月15日立案调查公告前一个交易日万福生科的收盘价还是10.05元,调查公告发布后的5个交易日,股价已跌至7.13元,其中有两个交易日出现跌停,5个交易日跌幅就将近30%,此后的一个月,股价更跌至5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2013年3月4日,万福生科迎来自认涉嫌欺诈上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当日开盘公司股价即遭跌停。昨日,该只股票也毫无意外的继续跌停。知名维权律师臧小丽表示,由于面临着退市风险,预计今后此股还将继续下跌。

  臧小丽律师表示,万福生科从最初的首次公开发行开始,信息披露资料就是假的,所以,2011年9月14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该日首次向投资者公开披露了公司相关财务信息和上市资料。2012年9月15日为万福生科立案调查公告之日,该日是虚假陈述揭露日。相应地,万福生科股票最有可能获赔的投资者是:自2011年9月14日及以后至2012年9月14日之前买入(含9月14日当日买入),并且在2012年9月15日及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亏损者。简单地来讲,就是至2012年9月14日还持有万福生科的亏损投资者均符合条件。

  臧小丽律师进一步推算:万福生科2012年中报显示公司总股本为1.34亿股,其中流通股3400万股,股东总数为6890户。倘若这3400万股的股票持有人均加入虚假陈述索赔队伍,索赔数额和诉讼人数将蔚为壮观!

中介机构难逃其责连带赔偿早有先例

  遭受损失的投资者现在就能进行索赔吗?万一公司退市无力支付赔偿怎么办?

  对此,臧小丽律师指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起诉要求赔偿必须要有相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文件或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为依据。就万福生科而言,虽然公司已经自认虚假陈述,但还没有被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所以索赔程序目前暂时还不能启动。一旦前置条件具备,即可向法院主张索赔,对应的管辖法院是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维权的投资者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是:买卖万福生科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

  对于公司退市后的赔偿支付能力问题,维权律师吴立骏则表示,由于万福生科上市时已涉嫌欺诈发行,所以按照法律规定,相关上市收取服务费用的中介机构将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没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和保荐意见他们是不可能完成上市的,中介机构是否履行审慎职责,我对此持怀疑态度。”臧小丽律师表示,“中介机构最终的责任可能是两种:一是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比如罚款,吊销证券执照等,二是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果万福生科真的退市了,公司偿付能力有限,必然要求有责任的中介机构连带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除上市公司以外,承担赔偿责任的对象还有可能包括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未尽责任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在上市公司等单位中对虚假陈述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个人。

  事实上,中介机构连带赔偿这一块,过去也有类似案例,当初大庆联谊造假上市,保荐机构申银万国就是既被处罚,又赔了股民。所以对投资者来说,即使上市公司因为各种原因无力支付,也有可能从中介机构处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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