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股东诉鲁北化工虚假陈述案开庭

作者:徐锐 来源:上海证券报(广州) 发布时间:2013-6-27 2:37:30 点击数:
导读:历经一系列波折后,中小股东诉鲁北化工虚假陈述一案日前终于开庭审理。据原告代理律师介绍,除对投资损失的计算方法外,庭上鲁北化工方面对于原告所提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揭露日和基准日均无异议,“我们对案件胜诉…

    历经一系列波折后,中小股东诉鲁北化工虚假陈述一案日前终于开庭审理。据原告代理律师介绍,除对投资损失的计算方法外,庭上鲁北化工方面对于原告所提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揭露日和基准日均无异议,“我们对案件胜诉充满信心”。

    2012年5月,证监会向鲁北化工下达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公司过往年度的诸多信批违规举动予以集中曝光。经监管部门查明,鲁北化工在2007年、2008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未予及时披露”、“未及时披露热电厂发电机组关停事项”等违法事宜,并由此对鲁北化工及时任相关高管作出了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上述违法事件曝光后,律所便在第一时间代理中小投资者向鲁北化工提出索赔申请,鲁北化工则向济南市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后被法院驳回。“心有不甘”的鲁北化工随后又就“管辖权异议”向山东省高院提起上诉,但该上诉同样被驳回。首批诉讼案件在历经上述复杂程序后,最终于今年6月24日在济南市中院开庭审理。

    “根据庭审结果,我们对案件胜诉充满信心,而且被告也表达出希望和解的意愿。”王智斌表示,就在准备该案件开庭工作期间,仍有很多投资者就“是否具备索赔资格”向其进行咨询。据其介绍,鲁北化工虚假陈述一事的诉讼时效截至2014年5月22日,根据其违法事实,凡是在2007年4月28日至2009年6月12日期间买入鲁北化工且在此期间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都可提出索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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