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地产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开庭时间确定
日前,臧小丽律师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传票显示法院于2014年11月26日9时30分开庭审理宝安地产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一案。该案历经一年多的时间,终于等来了开庭。此前法院已安排过同类案件的庭审,但还没有出判决结果。据报道,已有约80人加入了维权队伍,索赔金额约2000万元。投资者起诉宝安地产的诉讼时效马上期满,至2014年12月31日截止。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指出:符合条件的股民应当在规定的诉讼时效以内及时加入诉讼程序,超过期限将不能胜诉获赔。
投资者起诉条件
1994年9月,宝安地产与新鸿进、业丰工贸签订参股投资协议,因此1994年9月应为宝安地产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2010年11月5日,宝安地产发布公司遭到立案调查的公告,因此当天为虚假陈述揭露日。因此宝安地产的股民索赔条件是:在1994年9月至2010年11月4日期间买入、2010年11月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遭受损失的投资者。
投资者应当准备的材料
1、买卖宝安地产(000040)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帐单原件上最好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000040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以上材料可通过邮寄、扫描、QQ、邮箱等方式提供给律师。律师经核实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并计算具体损失金额,再告知投资者。
附(一):宝安地产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69 153 1620
邮箱:zangxiaoli@hotmail.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邮编:100124
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臧小丽律师 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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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1133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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