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即将开庭

作者:臧小丽律师 来源:股东维权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4-10-28 12:57:02 点击数:
导读:日前,臧小丽律师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该传票显示法院于2014年11月27日13时30分开庭审理恒天海龙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一案。目前来看,该案进展比较顺畅,立案之后马上安排开庭审理。臧小丽律师提醒大家,还…

日前,臧小丽律师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该传票显示法院于201411271330分开庭审理恒天海龙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一案。目前来看,该案进展比较顺畅,立案之后马上安排开庭审理。臧小丽律师提醒大家,还没有起诉的股民可以继续参与进来,否则过了诉讼时效,即便是符合条件也不能胜诉获赔。

股民索赔条件

根据《证券法》及《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臧小丽律师认为:在200911日至201192日期间买入山东海龙(000677,现恒天海龙),并且在201192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受损投资者,均可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投资者参加索赔应当准备的材料

  投资者应向律师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买卖000677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股民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邮编。律师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恒天海龙(山东海龙)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6 9153 1620

律师:臧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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