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开股份002278股民索赔征集公告

作者:臧小丽律师 来源:股东维权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5-3-20 10:18:52 点击数:
导读:神开股份002278股民索赔征集公告证券维权臧小丽律师公开征集投资者向神开股份(002278)提起索赔,凡在2012年4月21日至2013年11月21日前买入神开股份股票,并且在2013年11月2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神开股份002278股民索赔征集公告

证券维权臧小丽律师公开征集投资者向神开股份(002278)提起索赔,凡在2012421日至20131121日前买入神开股份股票并且在2013112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联系,参与索赔。

神开股份,公司全称是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78,公司注册和办公地点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20131121日神开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稽查。经过1年零2个月的调查时间,201526日,神开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神开股份2010-2012年财务造假遭处罚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5] 1号)认定神开股份存在的违法事实有:

2010年到2012年,神开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设备)在经营销售业务活动中,应部分客户要求为客户预开销售发票,在预开发票但尚未实际发货的情况下即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并暂估成本入账2012年底,神开股份一次性冲回了2010年到2012年度全部预开票但未发货的金额,其中,涉及以前年度的预开票但未发货的金额实际应调整以前年度收入和成本,但是,公司直接冲减了2012年的销售收入和成本。

上述行为导致神开股份2010年、2011年、2012年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虚增2010年利润总额11,912,196.54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3.16%,虚减2011年利润总额55,641.84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06%,虚减2012年度利润总额11,856,554.72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8.79%。

  神开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神开股份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顾正、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芳英、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神开设备总经理寇玉亭是对神开股份2010年到2012年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神开股份时任财务总监方慧珍是对神开股份2011年、2012年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神开股份时任董事袁建新、王详伟、胡守钧、尤家荣、管彤贤,监事毕东杰、王敏、金盛华是神开股份2010年到2012年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神开股份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顾冰是神开股份2011年和2012年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上述违法事实,上海证监局决定一、对神开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顾正、李芳英、寇玉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三、对方慧珍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袁建新、王祥伟、胡守钧、尤家荣、管彤贤、毕东杰、王敏、金盛华、顾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投资者起诉条件和截止日期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神开股份的虚假陈述已被中国证监会所认定受损股民起诉的前置条件已经具备。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揭露日之前买入股票,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卖出股票造成损失或继续持有股票依法推定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索赔。具体到神开股份案中,:在2012421日至20131121日前买入神开股份股票,并且在2013112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证券维权律师提醒投资者:符合条件的股民应当在规定的诉讼时效以内及时加入诉讼程序,超过期限将不能胜诉获赔。根据相关规定,虚假陈述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201526神开股份发布《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此,投资者起诉神开股份的诉讼时效从201526日开始,至201726日届满。

投资者应当准备的材料

1、买卖神开股份(002278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帐单原件上最好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002278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一)神开股份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69 153 1620

邮箱:343733997@qq.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6

邮编:100124

附():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http://vip.stock.finance.sina.com.cn/corp/view/vCB_AllBulletinDetail.php?stockid=002278&id=1575004

 

更多关于神开股份虚假陈述股民索赔维权的相关信息,可查阅股东维权网神开股份索赔002278专栏

http://www.gudonglawyer.org.cn/ClassS.shtml?ID=57121

 

更多关于办理股票虚假陈述索赔程序及手续,可查阅本网站索赔问答专栏

http://www.gudonglawyer.org.cn/ClassS.shtml?ID=53159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办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成功案例有:

1、廊坊发展虚假陈述案全部成功调解结案

http://www.gudonglawyer.org.cn/ShowArticle.shtml?ID=2013121913362190806.htm

2、东盛科技148位股民获赔近1300

http://www.gudonglawyer.org.cn/ShowArticle.shtml?ID=201212101015568805.htm

3、中电广通小股东索赔案已调解终结

http://www.gudonglawyer.org.cn/ShowArticle.shtml?ID=201174106254368.htm

4、股民起诉上市公司中捷股份虚假陈述案终获赔

http://www.gudonglawyer.org.cn/ShowArticle.shtml?ID=20101124131222585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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