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000632)遭证监会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5-4-27 11:15:39 点击数:
导读:证券简称:三木集团证券代码:000632公告编号:2015-0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5-0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三木集团”)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 
通知书》(编号:闽调查通字 1405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 
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7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 
2014-28)。 
    2015 年 1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编号: [2015]1 号),现公告如下: 
    一、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经查明,三木集团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 
    经查,柯真明于 2009 年 6 月 18 日至 2014 年 6 月 9 日担任三木集团监事, 
且于 2001 年 4 月 10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8 日担任福州开发区联得益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福州联得益)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柯真明的配偶陈某某于 2001 
年 11 月 12 日至今担任福州开发区华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永贸易)的董 
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 
十一条的规定,福州联得益和华永贸易为三木集团的关联法人。 
    2012 年度,三木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福州联得益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67,117,607.00 元,与关联方华永贸易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873,064,551.01 元,均 
分别超过 3,000 万元且超过三木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中国证
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准则(2012 年修订)》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属于应当在年报中披露的重 
大关联交易。三木集团未在 201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重大关联交易。 
    2013 年度,三木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华永贸易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153,956,735.94 元,超过 3,000 万元且超过三木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 年修订)》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属于应当在 
年报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三木集团未在 201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重大关 
联交易。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三木集团出具的书面说明材料、 
三木集团 2012 年和 2013 年年度报告、三木集团及相关公司财务资料、相关人员 
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二、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 
    2014 年 3 月 28 日,三木集团将其对控股子公司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 
司 1.5 亿元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合同金额 
超过三木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三木集团未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七条的规定对签订该重大合同发布临时公告。 
    上述违法事实,有债权转让协议、三木集团财务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 
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三木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对三木集团的违法行为,时任董事长兰隽、时任总裁陈维辉是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谢明锋、时任董事会秘书彭东明、时任监事柯真明是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 
    一、对三木集团责令改正,给于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二、对兰隽、陈维辉给于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三、对谢明锋、彭东明、柯真明给于警告,并分别处以三万元罚款。
    二、本公司的说明 
    (一)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整改。
    201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42)以及三项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43,2014-44, 
2014-45)等公告。 
    2014 年 9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福建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47)。 
    公司对未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信息进行了补充披露,整改取得实效,公司未因 
此受到经济损失。 
    (二)公司接受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将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公 
司将深刻汲取教训,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将以此为戒,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依法、合规经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以更 
加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9 日

 

上一篇:青鸟华光(600076)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下一篇:st国恒(000594)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