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小丽律师就廊坊发展虚假陈述赔偿案接受凤凰财经采访

 来源:凤凰财经 发布时间:2012-10-25 9:23:25 点击数:
导读:凤凰网财经讯备受关注的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149)证券虚假陈述赔偿一案,近日传来新动向。凤凰网股民权益甲流平台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臧小丽律师告知,日…

凤凰网财经讯 备受关注的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149)证券虚假陈述赔偿一案,近日传来新动向。凤凰网股民权益甲流平台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臧小丽律师告知,日前已经收到法院传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2年11月6日上午9时公开审理原告庞某诉华夏建通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

据了解,原告庞某是首名向华夏建通提出虚假陈述索赔的投资者,此次安排的庭审也是关于投资者诉华夏建通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的首次开庭。除原告庞某以外,已有多名投资者向法院提起了虚假陈述赔偿之诉,2012年8月底,9名投资者委托凤凰网股民权益交流平台律师臧小丽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了第二批索赔诉讼程序。

从中国证监会对华夏建通的处罚来看,公司存在的财务造假行为主要发生在2003年-2008年期间。由于华夏建通过去信息披露存在严重问题,曾被知名财务专家夏草评为《沪市2007年报涉嫌报表粉饰公司》十大上市公司之一,也曾被央视等媒体广泛曝光,由此引发了证券监管部门的立案调查及行政处罚。

该案的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12日。参加诉讼的投资者应当是:在2003年2月18日至2008年5月21日(不含改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且在2008年5月21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

友情提示:委托起诉的投资者可在凤凰网股民权益交流平台提交维权申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联系电话:010-57128755,邮箱:zangxiaoli@hotmail.com

欲委托起诉的投资者应提供的材料:买卖华夏建通(600149)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律师经核实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并计算具体损失金额,再告知投资者。

凤凰财经相关报道链接:股民起诉廊坊发展虚假陈述案定于11月6日首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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