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华夏建通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首次开庭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布时间:2012-11-7 9:28:46 点击数:
导读:中广网石家庄11月6日消息(记者明慧)受股民关注的上市公司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赔偿一案今天上午在河北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记者旁听了此案的庭审。  代码600149的上市公司华夏建通现更名…

    中广网石家庄11月6日消息(记者明慧)受股民关注的上市公司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赔偿一案今天上午在河北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记者旁听了此案的庭审。

  代码600149的上市公司华夏建通现更名为“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代理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臧小丽律师介绍:此次提起的股民维权诉讼,并非因为现在的上市公司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任何违法行为,而是针对重组之前的华夏建通严重违规的历史遗留问题。今天开庭的是今年2月递交申请并立案的庞某诉华夏建通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此案第二批9人的共同申请,今年8月律师已递交申请,目前尚未立案。臧律师说,此案诉讼有效期是在13年1月12日,截止目前,已经有30多人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今天上午9点半正式开庭,被告追加了原股东卷石轩置业公司及华夏建通原实际控制人何强。被告不下10人的团队让坐在对面的原告律师一人显得形单影只。据了解因路途远,原告庞某没有到庭。

  据了解,原告庞某是首名向华夏建通提出虚假陈述索赔的投资者,这次庭审也是关于投资者诉华夏建通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的首次开庭。

  今天的庭审主要是在开庭第一步,双方交换证据,但各方观点再此也已经表述的比较明确。

  法官总结了4个焦点得到双方认同:1是关于信息披露日的认定上双方有不同认识;2是原告损失数额的计算和认定,3是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有否关联;4是追加被告,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何强是否能承担责任。将是双方主要辩论的焦点。

  由于此案是在河北省境内首例因虚假陈述股民索赔案,当庭法官非常重视和谨慎。加之原告方更改诉讼请求,即原告损失计算重新进行了核算。被告方要求延长提交证据答辩期,因此,今天的庭审交换证据完毕即宣布休庭,下次开庭另行通知。

  记者在庭审后采访了石家庄全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孙建,他说:此案提醒股民,如果上市公司因虚假消息或披露不及时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亏损股民可以向上市公司进行索赔,股民应保存好原有证据如:账户信息及交割单;同时,他建议,散户应联合起来及时到当地提起诉讼,避免更多的人受损;孙建说希望股民投资,不要盲目听从什么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有些是机构恶意炒作;他还特别提请有关机构,千万不要冒着法律风险,做内部交易,即违法又坑害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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