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最大证券索赔案圆满调解 股民获赔1295多万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布时间:2012-12-13 11:46:03 点击数:
导读:中广网西安12月13日消息(记者雷恺)记者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过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不懈努力,148位中小投资者诉上市公司东盛科技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这起西北地区最大的因证券虚假陈述引发股民索赔案得到…

 

中广网西安12月13日消息(记者雷恺)记者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过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不懈努力,148位中小投资者诉上市公司东盛科技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这起西北地区最大的因证券虚假陈述引发股民索赔案得到圆满调解。1295万余元的调解案款正陆续向众原告发放。

2010年9月至2012年5月,西安市中院民四庭陆续审理了原告王霞琴等148名小股东诉被告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计148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东盛科技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3069785元,请求判令被告东盛集团、被告东盛药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部分原告另请求判令被告郭家学、被告张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东盛科技于1996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0771。东盛集团、东盛药业系东盛科技的法人股股东。2006年10月30日,东盛集团、东盛药业占用东盛科技资金以及未上账的银行借款,东盛科技发布了股东资金占用及其解决方案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2006年10月31日东盛科技存在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发布了对外担保补充公告。2006年12月19日,东盛科技公告了关于大股东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告。2007年11月13日,申草在新浪财经发表文章《东盛科技造假近似无知》,认为在东盛科技清欠过程中,现金清偿及以资抵债都涉嫌注水或造假,公司截至2007年第三季度仍有巨额的财务窟窿。2008年5月1日,中国会计视野论坛网站上夏草发表《东盛科技三重罪,无法表示意见藏风险》的文章,揭露了东盛科技大股东占用资金的问题。2008年5月7日,新浪财经发表夏草的文章《东盛科技造假几时休》,文中对东盛集团以资抵债、5亿占资的问题以及会计差错提出了质疑。2010年4月13日,因东盛科技2002年至2008年期间,没有按规定披露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银行借款事项。郭家学、张斌等责任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中国证监会对东盛科技、郭家学、张斌等15名责任人因虚假陈述作出了(2010)17号行政处罚决定。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后,原告王霞琴等148名小股东以东盛科技的虚假陈述行为使其在投资东盛科技股票中遭受投资差额损失及印花税、佣金、利息损失,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受理案件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面评估后确定了以调解为重点的工作思路。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揭露日时点、系统性风险等主要焦点问题,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适度平衡双方利益;同时,借助双方持有客观理性观点的代理律师做当事人的疏导工作;考虑到当事人分散多个省市,为方便当事人、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法院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多种形式传递信息。经过一波三折的艰辛调解工作,双方分歧逐渐缩小,全部个案逐一得以确定具体赔偿方案。

目前,经多方协商,该系列案在调解结案的同时,1295.84万元的调解案款已经全部落实,按照执行程序的要求,原告正在陆续向西安中院申请执行,执行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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