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虚假陈述赔偿案全部成功调解结案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讼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调解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调解赔偿金额约1294.57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是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13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诉讼事项公告》(临2013-002)。
二、调解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庞晓荣、王琦等共
计66 人与我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调解书》,调解
赔偿金额合计约1294.57 万元,分别于2013 年12 月31 日前支付约
703.97 万元,2014 年6 月30 日前支付约344.36 万元,2014 年10 月
31 日前支付约107.82 万元,2014 年12 月31 日前支付约138.43 万元。
本次诉讼案件受理费合计约26 万元,由原告和被告各负担一半,
本公司负担受理费合计约13 万元。
三、截止目前,本公司无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依据上述《民事调解书》,本次诉讼将导致公司2013 年度利润减
少约1307.57 万元。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臧小丽律师 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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