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002200)虚假陈述股民索赔律师征集
公开征集绿大地受损投资者维权——证券民事赔偿索赔公告
【提要】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公开征集投资者向绿大地(现“*ST大地”,002200)提起索赔,凡在2010年3月18日前买入,并至2010年3月18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或在2010年3月18日—2011年3月18日期间买入,并在2011年3月18日及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均可与臧小丽律师联系登记,参与索赔。
绿大地,公司全称是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00公司现在使用的证券简称是“*ST大地”。
绿大地造假事实
云南省的知名绿化上市企业绿大地(公司全称是“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00),2010年3月18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1年3月18日,绿大地再次公告董事长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同年8月,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检察机关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绿大地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12月3日,公司公布了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绿大地造假,但给出的处罚结果是何学葵等人均判处缓刑,舆论哗然,媒体公开批评绿大地造假处罚过轻。201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中院的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2年5月绿大地案再次开庭审理,当庭未宣判。2013年4月4日,绿大地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称公司因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受到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情况,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昆刑一初字第73号】《刑事判决书》审理查明:绿大地公司为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目的,由何学葵、蒋凯西、赵海丽等人的策划或参与,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并在上市后多次将虚增的资产和收入发布在绿大地公司的2007、2008、2009半年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基于以上事实,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一千零四十万元。另有何学葵等5名自然人因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年不等、并处罚金六十万元——五万元不等的刑罚。上述一审判决以后,何学葵等自然人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3年4月4日,绿大地发布公告称,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云高刑终字第365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投资者起诉条件
绿大地的股民索赔条件是:在2010年3月18日前买入,并至2010年3月18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或在2010年3月18日—2011年3月18日期间买入,并在2011年3月18日及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投资者应当准备的材料
投资者应向律师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买卖绿大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律师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股东维权网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附:绿大地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律师:臧小丽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6 9153 1620
邮箱:zangxiaoli@hotmail.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邮编:100124
更多关于绿大地虚假陈述股民索赔维权的相关信息,可查阅本网站“绿大地索赔002200”专栏:
http://www.gudonglawyer.org.cn/ClassS.shtml?ID=53154
更多关于办理股票虚假陈述索赔程序及手续,可查阅本网站 “索赔问答”专栏
http://www.gudonglawyer.org.cn/ClassS.shtml?ID=53159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办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成功案例有:
1、廊坊发展虚假陈述案全部成功调解结案
http://www.gudonglawyer.org.cn/ShowArticle.shtml?ID=2013121913362190806.htm
2、东盛科技148位股民获赔近1300万
http://www.gudonglawyer.org.cn/ShowArticle.shtml?ID=201212101015568805.htm
3、中电广通小股东索赔案已调解终结
http://www.gudonglawyer.org.cn/ShowArticle.shtml?ID=201174106254368.htm
4、股民起诉上市公司中捷股份虚假陈述案终获赔
http://www.gudonglawyer.org.cn/ShowArticle.shtml?ID=2010112413122258526.htm
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臧小丽律师 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20829251(可加微信)
13810949725(微信已满)
13651133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中心2310
邮编:1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