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股票索赔案即将启动
2015年11月7日,大智慧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这不仅意味着大智慧涉嫌违规遭立案调查的事件即将尘埃落定,也预示因大智慧违规受损的股票投资者可以马上启动正式的索赔维权了!
大智慧股票索赔条件
结合大智慧《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我们初步确定参加大智慧股票索赔的条件是: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大智慧股票(601519),并且在2015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者一直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获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联系。
投资者应准备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大智慧股民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买卖大智慧(601519)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上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601519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者由股民所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具的证券账户信息;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大智慧虚假陈述索赔案事件缘由及进展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于2015年5月1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调查字151646号)。因大智慧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大智慧进行立案调查。
2015年11月5日大智慧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5]147号)。经查明,大智慧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13年涉嫌提前确认有承诺政策的收入87,446,901.48元;
二、2013年以“打新”等为名营销,涉嫌虚增销售收入2,872,486.68元;
三、涉嫌利用与广告公司的框架协议虚增2013年收入93.34万元;
四、延后确认2013年年终奖减少应计成本费用24,954,316.65元;
五、涉嫌虚构业务合同虚增2013年收入1,567.74万元;
六、子公司涉嫌提前合并天津民泰,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250,098.88元,影响商誉4,331,301.91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层人员给予警告,并依据其责任大小分别给予30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提醒投资者,一般来说,监管部门给违规者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后,很快将会出具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旦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律师将代理投资者启动正式的索赔诉讼。
附:大智慧虚假陈述索赔案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69 153 1620
网站:股东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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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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