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源股民索赔案件法院正式开始受理

作者:余以墨 来源:投资快报 发布时间:2015-1-16 12:02:45 点击数:
导读:2015年新年伊始,金谷源多名高管因为信息违规受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实际上,金谷源因为信息披露违规惹上的麻烦事儿不止“通报批评”这么简单,2014年10月16日,金谷源也曾公告因为隐瞒披露了一则金额过亿元的重大诉…

2015年新年伊始,金谷源多名高管因为信息违规受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实际上,金谷源因为信息披露违规惹上的麻烦事儿不止“通报批评”这么简单,2014年10月16日,金谷源也曾公告因为隐瞒披露了一则金额过亿元的重大诉讼案件,被河北证监局出具了行政处罚罚单。随后在2014年12月中下旬,有股票投资者向石家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金谷源赔偿因为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信息给投资者造成的炒股损失。

  据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介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4年12月16日正式受理了一位四川股民的索赔诉状,这位股民应该算是第一位向金谷源提出索赔要求的投资人。臧小丽律师表示,在提交起诉材料当日,法院就办妥了案件受理收案的全部手续。首位起诉的股民赔偿诉求是2.6万元,臧小丽律师认为,“该股民索赔金额不大,意义不小,后续我们还会分批跟进,代表股民向上市公司索赔。”

  金谷源隐瞒1.3亿元重大涉诉事项遭处罚

  2014年10月16日,金谷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1 号),河北证监局认定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未发布临时公告和2011年年报中披露与昆山鸿图实业有限公司的经济纠纷、未对上述经济纠纷的法院终审判决进行披露、金谷园后申请再审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之事未予披露、最后河北省高院对其作出冻结资产等执行令时依然没有进行披露。

  也就是说,金谷园从头到尾隐瞒了与昆山鸿图的这起经济官司,而官司金额高达1.35亿元,占金谷园2011年所有者权益的近80%。直至2013年12 月7日,金谷园才发布临时公告,对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行披露。监管部门认为,以上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项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的,应当及时披露”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

  证监会认为,金谷源自2012年1月13日起,至2013年12月6日止,既未及时发布临时公告对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予以披露,亦未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违法行为。针对金谷源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另外,证监会还认定时任金谷源董事长兼总裁路联是金谷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万元罚款;认定金谷源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春生是金谷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的其他责任人,处3万元罚款。

  投资者起诉条件和截止日期

  据证券维权律师介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自2003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司法解释适用于“证券市场投资人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案件”。根据该司法解释的基本原理,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该证券,并且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证券发生亏损,应该由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臧小丽律师进一步指出,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金谷源信息违规被处罚的实际情况来看,2012年1月13日,金谷源因经济纠纷被昆山宏图公司起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司发生重大涉诉事项未及时披露该信息,因此2012年1月13日为金谷源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2013年12月7日,金谷源才发布临时公告对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行披露,因此当天为虚假陈述揭露日。因此金谷源的股民索赔条件是:在2012年1月13日至2013年12月6日期间买入,2013年12月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遭受损失的投资者。

  证券维权律师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应当在规定的诉讼时效以内及时加入诉讼程序,超过期限将不能胜诉获赔。根据相关规定,虚假陈述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2014年10月16日金谷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此,投资者起诉金谷源的诉讼时效从2014年10月16日开始,至2016年10月16日届满。

  参加索赔的股民人数和金额目前难以确定

  金谷源的公司注册地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而负责虚假陈述案件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所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因此,对应的就是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家庄中院曾经在2013年审理过类似案件,河北籍上市公司廊坊发展也曾遭遇总计66名股票投资者索赔,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组织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最终由廊坊发展赔付给66名投资者总计1294.57万元人民币。

  金谷源虚假陈述案最终有多少投资者参与维权,律师认为,现在还不好说,最终要等到两年诉讼期满才知道。而金谷源2013年年报显示,金谷源的股份总数为2.52亿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报告期末金谷源的股东总数为24672户。“考虑到金谷源的股东人数和股份数量的基数都不小,再结合以往的案件,即便只有5%的适格投资者加入到索赔维权的队伍,最终的索赔金额可能也不小吧。”臧小丽律师表示。

  《投资快报》发自广州记者余以墨

以上新闻报道地址链接http://sc.stock.cnfol.com/gppdgdzx/20150116/19932570.shtml

投资者应当准备的材料

1、买卖金谷源(000408)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帐单原件上最好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000408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以上材料可通过邮寄、扫描、QQ、邮箱等方式提供给律师。律师经核实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并计算具体损失金额,再告知投资者准备正式起诉材料。

附(一):金谷源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691531620

邮箱:343733997@qq.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6

邮编:100124

附(二):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http://vip.stock.finance.sina.com.cn/corp/view/vCB_AllBulletinDetail.php?stockid=000408&id=152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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