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光电(002638)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告

  发布时间:2015-3-23 14:33:49 点击数:
导读: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收到中
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4 号)。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已调查、审理终结,并对公司及部分人员进行了相
应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2013 年、2014 年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勤上集团”) 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累计金额为 182,750 万元。公
司对该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证券法》第 63 条、第 65 条、第 67
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决定:
    1、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2、对李旭亮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3、对毛晓斌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罚款;
    4、对胡玄跟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5、对温琦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二、公司说明
    1.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
诉讼。
    2、2013 年、2014 年公司累计向勤上集团划转资金 182,750 万元;勤上集团
累计向公司划转资金 102,919.18 万元,勤上集团通过下属企业累计向公司划转
资金 79,830.82 万元。截至 2014 年末,公司与勤上集团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余额为零。另勤上集团已就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向公司支付利息 2,800.83 万
元。
   3、公司深刻意识到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亟待进一步强化,公司将主要从如
下几个方面着手整治:
   (1)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约束控股股东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2)落实内控制度执行
   公司管理层、经营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合同审核
流程及审批权限,切实加大力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3)强化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设,为了防止发生可能的违规资金往来,
公司内审部及财务部要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确保定期、
不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
行动态跟踪分析与研判,对发生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要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及时
告知董事会秘书,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提升守法合规意识
       公司董事会将收集与上市公司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汇编成
册,以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特别是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采取自学与定期讨论的方式,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守法合规意
识,严格按照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关事项的运作和管理。
   4、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上
述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行勤勉尽职
义务的意识,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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