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百特“造假门”:恐难逃刑事责任,投资者索赔潮涌

  发布时间:2017-12-22 09:50:06 点击数:
导读:小大2017-12-2109:27:39第一财经雅百特(002323.SZ)因财务造假被行政处罚落槌后,余震不断,二级市场近期股价连续两日跌停,公司层面董监高集体辞职。就在12月19日晚间,雅百特公告称,包括公司董事长陆永在内的6名董事

 

   雅百特(002323.SZ)因财务造假被行政处罚落槌后,余震不断,二级市场近期股价连续两日跌停,公司层面董监高集体辞职。

就在12月19日晚间,雅百特公告称,包括公司董事长陆永在内的6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申请辞职,辞职后,陆永等8人将继续在公司任职。上述申请辞职的12位董监高均在雅百特财务造假一案中受到处罚,其中包括陆永在内5名董监高被采取不同期限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而雅百特财务造假将付出的代价将不止于此。证监会近期表态“将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多位受访的证券律师表示,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概率较大,但是要具体看所涉嫌的罪名。另一方面,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已启动。

有律师认为,雅百特可能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那么后续雅百特或其关联主体很可能会出台主动赔付方案,否则雅百特很可能会被退市。但也有律师持不同观点,涉嫌罪名尚未明确,且除欺诈上市外,财务造假严重的其他上市公司并未遭到刑事处罚,先行赔付的以往案例也仅限于欺诈上市,投资者索赔诉讼可继续推进。

对于此次高层集体辞职带来的影响、是否已有相关人员接受刑事调查以及上市公司将如何赔偿受损投资者等问题,第一财经记者联系上市公司方面,后者表示,暂不方便回应。

高层巨震

自12月15日,雅百特公布证监会的最终处罚决定之后,该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连续重挫,其中两日连续跌停,而如今高层方面又发生巨震。

雅百特12月19日晚间公告称,包括董事长陆永、副总经理李冬明、副总经理陈建辉、财务总监顾彤莉在内的6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申请辞职,辞职后,陆永等8人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这其中,刘元玲表明是因受到行政处罚而申请辞去董事职务。

而雅百特相关方遭受行政处罚缘于财务造假一事。今年5月份证监会的一纸《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将雅百特财务造假一事捅破,并于12月15日正式下发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调查,雅百特于2015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木尔坦公交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达5.8亿元,虚增利润约2.6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达73%,2016年前三季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约20%。上述虚假财务数据通过雅百特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及三季报公布,已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上述申请辞职的12位董监高均在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中受到处罚,其中,包括陆永、顾彤莉、陈建辉在内的5名董监高被采取不同期限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而在禁入期间内,上述人员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一财经记者查阅雅百特以往公告发现,上述一批申请辞职的董监高中,陆永、褚衍玲、顾彤莉、李冬明、陈建辉等均是2015年8月份通过改选董事会而被选举为董事。彼时,雅百特由中联电气重组“变身”而来,于2015年8月27日,证券简称由中联电气变更为雅百特。

根据中联电气与瑞鸿投资、纳贤投资、智度德诚等当时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雅百特2015、2016、2017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要达到2.5亿元、3.61亿元、4.76亿元。若未实现对赌协议,前两者将以股份及现金补偿的方式、智度德诚以股份方式对公司进行对赌补偿,对于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借壳上市后,雅百特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2.66亿元,兑现业绩承诺。但根据雅百特公告,2016年度业绩实现数为2.58亿元,相较承诺的3.61亿元还有一定的差距,完成率仅71.53%。由此,今年4月底,该公司发布了业绩补偿及致歉公告。

而如今雅百特等各关联方被行政处罚、高管层集体下课,2017年度的承诺业绩能否兑现也成为市场的一大关注点。雅百特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仅1.8亿元,与2015年约定的2017全年4.76亿元的业绩承诺相差甚远。

就此次高层集体辞职带来的影响以及2017年度业绩承诺能否兑现等问题,第一财经记者联系上市公司方面,后者表示,暂不方便回应。

恐难逃刑事责任

雅百特的财务造假代价将不止行政处罚。一方面证监会表态将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投资者索赔已经启动。

近日,证监会表示,对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有关事实,证监会将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公司被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后续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雅百特近期在提示风险时如是称。

那么雅百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概率有多大?多位证券律师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概率较大,但是要具体看所涉嫌的罪名,这可能对投资者的索赔构成影响。

在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看来,雅百特可能会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后续雅百特或其关联主体很可能会出台主动赔付方案,否则雅百特很可能会被退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在雅百特被行政处罚后的这个周末,我们接到了很多的投资者咨询,综合建议雅百特投资者尽量等一等。”许峰认为,如果雅百特方面出台主动赔付方案,各位雅百特投资者只需要登录有关系统简单登记即可领取获赔款项了,而不需要通过委托律师起诉到法院等复杂程序索赔(不同意主动赔付方案的除外)。

不过,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认为,虽然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性较大,但涉嫌的罪名不一定就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因为海外造假也可能牵涉到其他罪名,比如通过伪造增值税发票、伪造重要公文或证件等方式来造假,可能涉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

“目前雅百特案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说法,来自于中国证监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但涉嫌的罪名尚未明确;此外,在证券市场,除欺诈上市外,财务造假严重的其他上市公司并未遭到刑事处罚,也未退市。”因此,臧小丽认为,雅百特目前存在一定的退市风险,但最终是否真会退市目前尚不能得出结论。

“主动赔付方案,之前是在万福生科、海联讯、欣泰电气案中都出现过,但主动赔付方案一般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就出来了。至少从目前看来,雅百特、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均未有任何动向表明要先行赔付。”臧小丽表示,先行赔付的以往案例也仅限于欺诈上市,像万福生科、欣泰电气、海联讯,都是因为欺诈上市行为对投资者先行赔付的。

基于这样的观点,臧小丽表示将会继续推进受损投资者的索赔事宜,“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是:自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7日期间买入雅百特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8日及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016年3月25日为雅百特公布2015年度报告时间,今年4月7日则是雅百特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时间。

臧小丽表示,今年6月初已向法院提交了最早的一批案子,但因当时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尚未下发,法院暂未受理,现在证监会对雅百特的罚单已经落地,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已经不存在法律障碍,计划于2018年1月份将大规模诉讼向法院提交。

参加索赔股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的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一份;

3、买卖雅百特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邮编。

 

附:雅百特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6 9153 1620(可加微信)

邮箱:343733997@qq.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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