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再开庭 股民将失索赔权

作者:孙莹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布时间:2012-7-24 15:05:43 点击数:
导读: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上午九点半,国美电器前主席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引发的民事赔偿案就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因犯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单位行贿罪,被法院数罪…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上午九点半,国美电器前主席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引发的民事赔偿案就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因犯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单位行贿罪,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去年2月,股民起诉黄光裕及其妻子杜鹃的民事诉讼就开始启动了。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诉讼过程经历了哪些周折?会给股民带来什么影响?这次的开庭又会受到哪些新因素的影响呢?

  去年9月6日首起案件开庭,因黄光裕、杜鹃的代理人提出管辖异议,原告李某临时追加索赔额度,法院宣布休庭择期继续开庭,但10天后原告李某撤诉。3个月后,四位股民再次起诉黄光裕、杜鹃,索赔额高达700万,被告方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今年5月30日,北京高院驳回了管辖权异议上诉申请,裁定北京第二中院对此案具有管辖权。原告方代理人张远忠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番周折使相关股民的选择更加困难。

  记者:您认为他们提出这个管辖异议的目的是什么呢?

  张永忠:拖延时间嘛。第一,因为中央会加大打击内幕交易力度,他们想避开风口浪尖。第二是为了拖过诉讼时效。因为这个案子到8月底诉讼时效就过了,这样会让投资者丧失对它索赔的权利。

  记者:二中院又重启审理程序是否会影响到股民的诉讼时效的问题?

  张永忠:会,因为你7月底开庭的话,这个案子最快要到八九月才判。因为很多投资者都还在观望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怎么样,如果判决支持投资人索赔的话,那可能很多投资人都会加入到队伍里面来。但现在这个结果如果公布时期晚于诉讼时效届满的时期,这样很多投资人都丧失了索赔的权利了。

  记者:现在还有没有补救的办法?

  张永忠:办法首先就是让投资人现在赶快就起诉;第二希望法院能在8月底之前把这个案子结案。但是我们会在8月底之前采取一种办法让诉讼时效先中断,然后我们看看现在这两个案子的结果怎样,还有法院是怎样的审判思路,然后再决定我们是否对下一步提起诉讼。

  就在北京高院驳回黄光裕管辖异议上诉之前,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个针对证券、期货犯罪出台的首部司法解释,系统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交易信息定罪处罚标准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这个司法解释会不会对此案的审理产生影响呢?

  记者:您觉得这个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对案子有什么影响?

  张永忠:如果说有影响,仅仅在某一个方面,让司法机关认识到内幕交易已经很猖獗,必须加大打击的力度。打击的方法除了刑事的仲裁之外还包括民事的仲裁。我们希望法院利用这个司法解释所传导的国家对打击内幕交易的决心,从民事审判上做一些鼓励。

  记者:到目前为止,就您研究的法律规定来看,此类案件民事方面的法律依据是不是还有待于相关的立法机构进一步出台司法解释或相关规定?

  张永忠:应该说现行的法律框架是可以处理这个案件的。但是为便于案子处理的清晰度,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出台司法解释。而且我们国家法官习惯于看司法解释,所以我还是希望司法解释尽快出台。

  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法赋予投资人索赔权,索赔额可以增加到损失的三到五倍,这种惩罚性的法律精神是否会被我国采纳,是否会在此案的庭审中有所体现和借鉴,我们还要持续关注。据了解,今天庭审在北京二中院13法庭进行,预计将审理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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