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小丽律师就投资者维权陷入进退维谷成因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

作者:唐立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5-14 9:57:51 点击数:
导读:证券时报记者唐立  对于造成投资者维权进退维谷的因素,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人士的观点侧重不一,但总体看法并没有大不同。综合看,无外乎股民维权意识薄弱、司法解释模糊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  维权意识薄弱…

证券时报记者 唐立

  对于造成投资者维权进退维谷的因素,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人士的观点侧重不一,但总体看法并没有大不同。综合看,无外乎股民维权意识薄弱、司法解释模糊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

  维权意识薄弱

  尽管在证券维权史上,不乏小散单枪匹马战斗的精彩案例,但总体来看,投资者的整体维权意识并不强。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律师透露,众多维权案例中,最终提起赔偿诉讼的投资者与受损投资者之间的比例未达10%,即绝大部分符合起诉条件的投资者没有选择索赔。这些放弃维权的投资者中,除了一些人并不知道自己符合索赔条件外,还有很多当事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 司法解释模糊

  值得一提的是,司法环节的困境是专业维权人士常常提到的问题。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截至目前,投资者维权中的系统性风险界定仍存争议,这给案件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办案过程中,被任意放大的“系统风险”解释,沦为上市公司解脱责任的借口。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19条第4款规定,“被告举证证明原告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这在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中,往往成为被告主张不赔或少赔的法宝。

  在个别案件中,亦存在个别法院随意认定系统风险,提高系统风险的亏损比例,甚至扩大化解释其他因素。比如,一些判决书认定,投资者损失是由中国及全球股市跌幅巨大、美国次贷危机、中国货币紧缩政策、限售股解禁等多种因素造成,唯独与上市公司违法行为无关。但事实上,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已遭到证监会处罚,判决书却将此搁置不提。这种对“系统风险”认知的异同,客观上亟待我国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等予以明确界定。

  地方保护主义困扰

  除此之外,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则是维权中绕不开的话题。众所周知,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形式多样。比如,一些地方法院的手续要求远远超过法律标准,对维权实行多重程序设置,直接导致立案难、办案慢,客观上增加投资者的维权成本,也打压了维权积极性。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股民维权艰难,表面上是法院自由裁量权、司法公正问题,实际上主要受地方保护主义困扰所致。厉健律师进一步指出,要化解地方保护主义的困扰,一方面要依靠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公正裁决;另一方面,则需要新闻媒体加大舆论监督。此外,让越来越多的股民在依法维权中“抱团取暖”亦非常关键。

  对于国内投资者维权现状,臧小丽律师认为,参加虚假陈述诉讼索赔程序是投资者弥补亏损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不能让多数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获赔,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无疑是很低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遏制股民维权无异于变相鼓励违法者违法。

  作者:唐立

上一篇:臧小丽律师就平安证券补偿方案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 下一篇:宋一欣、许峰、臧小丽等六位维权律师齐呼吁完善万福生科投资者补偿方案